棒,以及两套黑色连体的夜行衣,和三个小型的望远镜。
瑞士军刀,大部分人,都听说过它的大名,说削铁如泥,有些夸大了,但是却是坚硬无比,比朋友的菜刀,不知道得坚硬了多少倍。
而那两个电击棒,则是那种微型的非常的小,可以放在口袋里的,但是林可告诉我们,那电击棒是可以伸长的,别看体积小,但是电容量,以及瞬间释放的电量,非常的强大。
每一次释放电量,都会将人瞬间击晕,而且至少,可以释放以一百五十次,也就说,可以击倒150个人。
夜行衣,也是非常的屌,套上去,发现几乎等于没穿一样,林可告诉我,这夜行衣,不仅可以接着夜色,隐藏我的身形,而且衣服上的空气阻力,非常的小,跑起来,比不穿衣服还要快。
秃头王不信邪,说这怎么可能,结果穿上去之后,他跑的确实比别人快了。
这让我和他,都是啧啧称奇,有了这些东西,我和秃头王力,两眼放光啊,有这么厉害的工具,我们这次行动的又多了份安全和把握。
当然了,我原本的杀手锏,防狼喷雾剂,我并没有因此选择,抛弃它,无论在什么时候,我都觉得它是我的一个杀招。
除了这些之外,秃头王也带了一些东西,但是他却没有给我们看,他说那是他的杀手锏,等我们行动的时候,就知道了。
我虽然好奇,但是想着秃头王想卖关子,那就让他卖吧,而林可则是对于秃头王的杀手锏,非常的不屑连问的意思都没有。
准备好这些之后,我们三个,并没有立即出发,因为在秃头王手下的调查中得知,魏刚这个人,他每天晚上都会十点出发,去他的酒吧里,到了凌晨三点才会回家。
所以这次,我们行动的时间,就放在了晚上九点钟。
这次的行动,不管是对于我和秃头王,还是林可,都是极其的重要,所以我们立刻就躺在床上休息,调整自己的状态。
除了休息,我们又将具体该怎么做,都商议了一遍。
到了晚上九点之后,我们三个就撬开锁,从医院后面溜了出去。
这次为了能更好的隐藏,所以这次林可特别去外面接了三辆车,都是那种最为不起眼的车子,她说这是方便伪装。
我们觉得也是如此,并没有反对。
之所以弄三辆车,是方便我们可以从三个地方逃跑。
秃头王的小弟,已经将魏刚住的地方,给调查了个清清楚楚,他的别墅总共有三处出口,我们可以将车,分别的停靠在他们三个入口旁边的道路之上,一旦我们被发现,我们可以找最近的路跑出去。
魏刚所住的地方,就在清丰县的一处临海别墅群内,处于清丰县和彭城市的交界处,所以离我们还是比较近,如果顺利的话,开车四十分钟,就能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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