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53章 商税之威_明末之席卷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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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加上前期登州地区的农田税,两地纳入统计的税田为两百九十万亩,按亩产两石计,两成低税率计,只要没有天灾,不失收,年收税已经可达一百一十万石。

  这个数字要是让崇祯知道不知会是什么表情。

  大明朝在整个山东省都收不到这么多税。

  并且在丁毅掌控登莱之前,两地交税的田加起来不到一百万亩,还收不齐。

  越是收不齐,崇祯越只能加派,越是加派,老百姓的日子越无法过,最终丢掉了大明江山。

  但丁毅对乡绅只举大刀也是不行,自然也要萝卜给他们吃。

  首先乡绅们的子女,只要识字都有机会出来做吏员或当兵,做了吏员都能免税一成。

  然后在整个登莱,除了后面要收的商业税和现在的农田税,没有其他税。

  他们到登莱境内任何地方做生意,包括从登州出海,都不会和以前一样再交任何费用。

  到登莱任何府县也不会有过路费。

  各县府州的官员,更不用他们每年去孝敬。

  丁毅对贿赂官员上面采用“双重举报,谁先占优”的原则。

  什么意思呢。

  比如一个乡绅贿赂了一个官员一千两银,官员率先检举,不但这一千两是合法所有,还要乡绅再罚十倍,一万两给官员。

  反过来,如果一个乡绅贿赂一个官员一千两银,乡绅再反手举报。

  官员免职被抓不说,罚官员十倍一万两银返给乡绅,而且乡绅所有的田免税三年。

  这样的双重举报,谁先占优的情况下,乡绅不敢给钱官员,官员更不敢收别人的钱。

  从而保证了乡绅们的利益,替他们省了以前的孝敬。

  刚开始乡绅们可能觉的,自己大量的田被逼的送人或低价卖掉,以后的日子一定要清苦起来。

  但后来发现,每年的开支也少了,不用动不动给银子各级官员和吏员,出去的费用也少了。

  交的各种税也没有了。

  不做商业的话,也没有商业税,几百亩田家里吃吃用用是足够。

  慢慢的他们也开始认命。

  但不认命也没有用,失去奴仆和家丁,仅靠乡绅们自己,是什么风浪也卷不起来。

  搞定农业税后,丁毅又开始征商业税。

  第一批,选酒楼,客栈,布商,粮店,盐商,牙行、酒商,等几种大的商铺和与民生相关的商铺,收税。

  定额收税,每户每年,十两到五万两不等。

  刚刚搞定农田税,丁毅又收商业税,民间顿时哗然,很多商人都破口大骂,自明一朝,还没有谁收过这样的商税。

  明朝的商税分住税和过税。

  住税中分官店税,塌房税,市肆门摊税,落地税,牙税,契税,酒醋税,屠洁税,其他。

  过税中分钞关税,抽分税,门税,淮安四税,其他。

  看这税法,几乎和后世差不多,到处都能收税,但实际上操作难度极大,特别在京城和江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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